明知大学建筑学科研究生院
明知大学建筑学科研究生院简介
建筑学专业及研究领域
明知大学研究生院建筑学科通过对建筑设计、理论与技术的深入研究,培养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以本科五年制建筑教育为基础,在研究生阶段进一步强化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务能力。
本学科根据重点教育与研究方向,细分为五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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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业
建筑学专业涵盖建筑设计、建筑计划、建筑行为、建筑环境、建筑结构等研究领域,旨在培养具备优秀设计能力及相关研究能力的建筑专业人才。 -
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
该专业以东西方建筑历史与文化为基础,研究建筑美学与批评、文化遗产保存理论与实践以及未来韩屋等主题,旨在培养建筑史学家、建筑理论家、文化遗产专家及木结构建筑专家。 -
城市与居住区设计专业
该专业面向城市设计及住宅建筑设计实务领域,旨在培养可直接参与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研究内容包括法定城市设计(如地区单位规划、景观规划、空间环境设计)以及从城市与住宅区开发到居住小区规划、住宅设计等与居住环境相关的设计与技术。 -
建筑经营与建设信息专业
该专业从建设产业发包者及管理者的视角出发,重点培养具备设施全生命周期(规划/设计/采购/施工/运营)项目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细分研究方向包括发包方式、项目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管理、进度/成本/质量管理等。同时重视将最新信息技术应用于项目管理,如CIC、BIM、BPR、EVIMS、CBR、KBS、AI等。 -
空间设计专业
该专业旨在培养能够在室内外空间设计相关实务与研究教育领域中发挥作用的专业人才。研究领域包括室内设计、展示设计、陈列设计、景观与公共设计、空间造型、照明、空间规划等,通过与建筑、设计等空间设计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实现综合性的Total Design教育。
明知大学研究生院建筑学科内规
入学考试
- 硕士课程: 硕士课程入学考试原则上由4名以上本科教授参加,以口试方式评估申请人在硕士阶段重点研究的详细研究计划以及对建筑学全般的知识。
- 博士课程: 博士课程申请者须在考试日期一周前向系里提交研究计划书,该计划书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资料。
修读学分要求
- 硕士学位: 取得硕士学位的最低修读学分为24学分,其中包括3学分的共同必修科目。
- 博士学位: 取得博士学位的最低修读学分为36学分,其中包括3学分的共同必修科目。
非建筑相关本科出身者的追加修读科目
- 非建筑相关专业本科出身硕士及博士课程学生,除最低修读学分外,须根据指导教授与系主任的指定,追加修读若干科目(可包括本科课程)。
- 这类学生在申请学位论文提交与审查时须通过综合考试。硕士课程综合考试由1门共同科目和1门专业选修科目组成;博士课程综合考试则由该研究领域内4门专业科目组成。
论文指导与提交程序
- 硕士课程
- 指定论文指导教授: 硕士课程学生须在完成第1学期后、进入第2学期前指定论文指导教授,并经系教授会议批准后最终确定。如需更改研究领域或指导教授,须提交新的研究计划书,并获得原指导教授与新指导教授的同意以及系教授会议的批准。
- 组建论文指导委员会及審查研究计划: 完成18学分以上的学生须在论文提交前一学期的5月底(秋季毕业者为11月底)之前,组建包括指导教授在内的3人以上论文指导委员会,并撰写论文研究计划书,通过由论文指导委员会及系教授参加的公开发表会接受審查。
- 组建论文審查委员会: 通过研究计划審查的学生,由指导教授根据学科日程选定论文審查委员,组建论文审查委员会,并报系主任备案。
- 第1、2次公开发表及審查: 组建论文审查委员会后,学生须在论文提交学期的11–12月(秋季毕业者为5–6月)根据学科日程进行两次公开发表,并接受论文審查。
- 判定及结果处理: 第2次審查结束后,论文審查委员在当日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并于1日内通知学生,同时向系主任提交规定格式的论文審查报告。论文的合格判定须经審查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 博士课程
- 组建论文指导委员会及審查研究计划: 完成30学分以上的博士课程学生须在论文提交前一学期的5月底(秋季毕业者为11月底)之前,组建包括指导教授在内的3人以上论文指导委员会,并撰写论文研究计划书,通过公开发表会接受论文指导委员会及系教授的審查。
- 公开发表及论文審查委员会组建: 通过研究计划審查的学生须在论文提交学期的9月(秋季毕业者为3月)进行公开发表,就论文内容进行报告,参加者包括论文指导委员会及系教授。第1次公开发表后,由指导教授决定论文是否继续进行,并根据学科日程选定论文審查委员,组成论文審查委员会并报系主任。
- 審查: 组建论文审查委员会后,学生须在论文提交学期的10–12月(秋季毕业者为4–6月)根据学科日程进行至少两次公开发表及论文審查。具体審查次数(不少于两次)由论文審查委员会决定。
- 判定及结果处理: 最终审查结束后,论文審查委员在当日作出论文合格与否的判定,并于1日内通知学生,同时向系主任提交规定格式的審查报告。论文的合格判定须经審查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其他规定
- 博士课程学生须以责任作者身份在本专业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取得拟刊登证明的论文不少于2篇。
- 硕士课程学生须以责任作者身份在本专业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取得拟刊登证明的论文不少于1篇。
- 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委员会5名委员中,须有2名为校外教授。
- 学位论文提交与审查所需的综合考试科目为:硕士课程为1门共同科目加1门专业选修科目(共2门),博士课程为各研究领域内4门专业科目。
